殡葬服务经营许可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a.殡葬服务经营许可制度的概念
殡葬服务经营许可制度是指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向管理机构提出经营殡葬服务的请求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的材料,在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取得许可证后,申请人方可经营殡葬服务业务。

b.殡葬服务的范围和许可种类
殡葬服务的范围,概括地说,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安葬,以及为此而提供的各种仪式和服务。殡葬服务经营许可的确定,并不针对某项具体服务做出,而是对一类殡葬服务设施的经营做出,因而许可证的种类一般有:公墓经营许可;火葬场经营许可;殡仪馆经营许可。
在许可形式上,采取了《许可证》的形式。《许可证》是从事殡葬服务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一般都注明了许可机构的名称、被许可主体的名称、服务种类、有效期限、监督机构等内容。
c.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和管理主体
英美法系国家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呈现多样性,个人、合了火人、商业性机构都可提出申请。经营许可注重服务种类的详细界定和服务标准的统一,并不特别强调经营主体的统一。
殡葬服务经营主体资格的获得,即取得殡葬服务机构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条件。
d.对经营许可的监管
经营许可的批准机构,除了对最初的申请许可进行审查外,也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街7监督管理,以确保依法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公共秩序。监督管理权主要包括:知情权、现场检查权、调查取证权、罚款权、执业资格注销权、服务项目裁减权、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权,此外还有警告训诫权和司法建议权。
监督管理是经营许可制度的关键,经营许可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就是监督,监督是经常性的,监督的对象是特定的,监督是依法进行的,监督与奖惩措施是密切联系的。
监管处罚一为勿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还没有得到许可,却擅自以获得许可的身份进行活动的各种情况的调查处罚。这是维护许可制度的权威性,保障依法获得许可的经营主体合法利益的重要途径。二是对已经依法获得许可的主体的监管处罚。这是监管处罚的主要方面。
为了避免监管权力被滥用,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利,还规定了较为完备的救济制度。在做出处罚命令前,监管主体必须给予当事人听证申辩的时间和机会。对于生效的处罚决定,当事人还可以依法进行申诉,直至获得司法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