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墓地使用权的私法保护,制定《殡葬法》
2026-06-17
从上文分析中可知,我国对墓地权利在私法上的保护很薄弱。尽管墓地作为放置祖先遗骸的地方和重要的祭祀场所,由于古代重刑轻民的立法特点,自古以来就受到国家立法的严格保护,但墓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多见于刑事立法,很少涉及民法保护的内容。

在现代社会,由于我国《刑法》只规定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侮辱尸体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破坏一般墓葬的行为并没有规范,再加上私法地位的缺失,造成普通坟墓、墓地和遗骸不能平等保护,这很难形成完整的公墓保护体系。
在我国法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墓地权利的保护愈发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明确墓地使用权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其民法保护体系也待建立。
目前,我国存在到期墓穴、无主墓穴等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我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殡葬、墓地管理的法律或者相关管理条例,因此制定统一的《殡葬法》迫在眉睫,以确保“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国家倡导的殡葬制度在立法层面得以实现。在内容方面,首先,应明确墓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次,相关墓地管理部门必须建立规范统一的墓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