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强化殡葬改革工作
近几年来,江西省崇义县殡葬改革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兴建了县殡仪馆和公墓区,出台了《崇义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殡葬工作行为,殡改宜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广大干部群众的殡葬改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一是加大宜传.形成氛圈。县宣传和广电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报道殡葬改革工作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例,对破坏殡葬改革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结合实施零点行动,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殡葬改革宜传月活动,大张期鼓的宜传殡葬法规、倡导文明办喜事、移风易俗新风尚,营造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氛围。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实施殡葬.点行动。全面提高火化率,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崇义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按照火化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实施殡葬改革的零点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和火化区域内全面实施强制火化。由于这项工作难度较大,涉及面广,只靠民政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县、乡、村三级签订目标责任状,成立了由公安、民政、工商、林业、国土等部门组成的殡葬执法大队,各乡(镇)成立了执法中队.加强殡葬的执法力度,确保零点行动的顺利实施。
三是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坚决执行上级的殡葬法规和《祟义县殡葬实施细则》,凡行政机关、团体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凡是实行土葬的不给发丧葬费和抚恤金,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对不符合规定而发给丧葬费和抚恤费的要作违纪处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享受社保退休的不能发给丧葬费。工商、林业要加大棺材查处力度,在火化区内一律取消棺材.对拒不执行的给予经济处罚。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每个村设立一个殡葬信息员。
四是加强城区乱埋乱葬的清理益顿.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对现有的坟墓要全部搞好绿化,同时土管部门要征收土地补偿费,严禁在规划区乱埋乱葬,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城区死亡人员一律安葬到公墓区,严禁在城区内抬棺游街、做道场搞封建迷信活动,一旦发现由城管部门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