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地生态葬推广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各地在推广节地生态安葬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来看,各种生态节地安葬方式还未成为国人安葬的主流。以海葬为例,尽管近年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骨灰海葬的数量在迅速上升,但在当地总体的死亡人口中所占比例依然很低。在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中,还面临着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传统生死观念依然根深蒂固
“入土为安”“隆丧厚葬”的观念在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已经深刻影响到了国人的生死观念。在大多数人看来,风风光光地为长辈料理后事,不仅关乎着个人的孝道,同时还关系着家族、家庭的颜面和现实发展。因此,在丧事的料理上讲求排场,在墓穴的购置上追求档次,已成为多数人的本能选择。壁葬、海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虽然说起来“新潮”,但真正操办起来仍然显得有些“寒酸”。特别是海葬,撒散后骨灰无存,会给生者造成空荡荡的感觉,而且越是随着日子久远越是内心空虚而难以接受。从目前海葬的情况来看,部分是逝者生前有此遗嘱,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其他各种原因,比如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墓地等。现实中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很多家庭还会购买传统的墓葬。由于节地生态葬的葬式葬法相对简单,从形式上看是少占地或不占地,但容易造成逝者家属心里上很大的落差。虽然这是一种从众心理,有的也包含攀比或者炫富的因素,且这种殡葬观念在一些中老年人身上体现得颇为明显。但是,由于国人传统丧葬观念的根深蒂固,已成为多年来影响殡葬改革与节地生态葬推广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节地生态葬的人文意涵缺失
殡葬是人们用以寄托哀思的一种文化活动。不同的国家、地区往往有着一套相对规范的丧葬礼仪,在用于指导殡葬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也有利于抒发生者对逝者的感念和悲痛的心绪。随着我国殡葬改革的发展,传统的殡葬礼仪已被革除殆尽,但新的丧葬礼仪并没有随之建立起来。殡葬礼仪的缺失,已成为影响殡葬改革深人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学者曾严厉批评当下的殡葬改革是将故去的人“当垃圾”处理。这话听起来虽然有些刻薄,但却指出了深层次的问题症结所在。近年来,也有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即使是生态葬也应尽量增加生态葬的人文元素。生态葬不是“随便葬”,要通过一种庄重且有温度的仪式流程,让丧属充分感受到生者和逝者的尊严。这也说明,在推广节地生态葬的过程中,相关礼仪和流程建设必不可少,要让生态葬变得有情怀有温度、有厚度。否则,生态葬不仅不会受到欢迎,同时还可能会受到批评和排斥。
(三)部分墓园对节地生态葬缺乏兴趣
对于国家推行的节地生态葬政策,大多数墓园是支持的。但也有一些墓园基于经济等各方面的考量,对推广生态葬并不是太热情。据笔者近年来的调研可知,由于节地生态葬一开始是作为公益殡葬的一种,很多墓园仅是为了配合国家政策,将生态葬区开设在墓园的边角地带。不仅面积有限,同时看起来也比较“寒酸”。到了冬季,树木花草枯黄,生态葬区往往一片萧索,让人心生悲凉。特别是北方地区,在做草坪葬时需要植草,经济成本也不低,因此不少墓园并没有多少动力。还有一些墓园在推广生态葬的过程中遭遇挫折。最典型的就是树葬,在推广过程中,丧户一旦发现树木枯萎,墓园经营者便往往会遭到投诉。为了平息丧户的不满,一些墓园还要予以经济补偿,很是被动。此外,一些墓园的生态葬并没有表现出在经济上亲民的特征,其售价和传统的墓葬价格不相上下。由此一来,老百姓对节地生态葬法也就没有多大兴趣。
(四)节地生态葬各种葬式的比例不够协调
从目前各地的节地葬法来看,骨灰楼、骨灰墙等立体安葬方式依然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如广州市共建有153处公益性骨灰楼堂等安放地,广州户籍的逝者骨灰安放率达65%。每当清明等传统节日,在祭扫方面已经存在突出的问题。这种问题在北京等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着。上海市殡葬管理部门曾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遗体土葬、骨灰墓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的生态化指数进行综合研究,发现海葬的生态指数最高,其次为地宫葬、骨灰撒葬、壁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墓葬和遗体土葬。由此不难看出,壁葬仅是比草坪葬、花坛葬、骨灰墓葬和遗体土葬的生态指数为高,但其生态指数和家庭葬、室内葬、骨灰撒葬、地宫葬、海葬相比仍相对较低。如何进一步优化节地生态各类葬式葬法的比例,使之既能够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又能够最大程度达到生态环保要求,也是节地生态葬推广过程中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问题。
(五)缺乏对节地生态安葬的政策制度
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葬式葬法,节地生态葬将成为未来丧葬主流模式。为了使这一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丧葬方式行之久远,必须要有配套的政策和制度设计。从目前来看,相关政策制度还远远不够。现有的《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主要还是围绕传统的丧葬类型而制定。以林葬为例,这种绿色生态葬在德国、英国、日本、美国都颇为流行。不仅节约了土地,同时也使墓园与大自然完美结合,体现着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生态意蕴。在我国大陆部分地区,如江苏、浙江、江西以及北京顺义等地也都有着林葬的实施,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制度保障,在现实中要想大范围地推广依然困难重重。首先,多数地区的城乡总体建设规划中并没有殡葬用地。因此,即使当地有着丰富的林业资源,也不可能用来作为墓地复合使用。其次,林地属于国家林业部门管理,殡葬属于民政部门管理。将林地用作墓葬用地后,对于林葬又将如何管理?林业部门和民政部门各自的职责权利,当如何界定和分配?从林葬推行的地区来看,还都处于各自的摸索阶段,迄今没有相对合理的说法。因此,尽管林葬是一种非常好的生态葬,但是在现实中却难以复制和推广。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政策缺失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