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带头,生态殡葬蔚然成风
2013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今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区的殡葬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民政厅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倡导和带动全区各地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平台,展开了多角度、全方位、多形式、不间断宣传,营造殡葬改革浓厚氛围。舆论先导使得殡改内容、中央要求家喻户晓,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在推进殡葬改革中发挥“领头羊”作用。

钦州市等地制定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号召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禁止乱埋乱葬、违规治丧、非法出售墓地等,规范党员、干部治丧行为,整治不良治丧风气,净化党风政风民风。
正因为领导干部带头投身殡葬改革,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脱颖而出。先后有柳州市殡仪馆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一级殡仪馆,南宁市等4个殡仪馆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二级殡仪馆等。柳州市殡仪馆、钦州市民政局评为“全国殡葬管理示范单位”,柳州市西山梦园墓园、桂林凤凰山陵园获得“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墓园”称号。南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等4个单位获得“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李丽娟等20多人成为全国殡改先进个人。有1/3以上的殡葬事业单位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或绿化美化先进单位。
殡葬改革任重道远。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两办《意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改革方针,争取到2020年,我区殡葬改革达到以下目标:力争全区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按照规定要求应建未建殡仪馆的县都要建设殡仪馆,其他要建设殡仪服务站;全区平均火化率每年增长1到2个百分点,火葬区火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所有县城以上城市要建设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安放(葬)设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应当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逐步实现埋葬公墓化;骨灰存放、海葬、花坛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40%以上;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