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四个难题

2026-06-12

    不久前,山东省临沂市通过对当前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殡葬执法缺少政策依据。2012年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而新的执法制度尚未建立,违法殡葬行为执法难问题突出。二是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受资金、土地等因素限制,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以临沂市为例,全市仅有公益性公墓68个,远远不能满足千万人口大市的需要。城乡治丧服务场所不足,群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焚香烧纸、吹打弹唱、抛撒冥币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附近居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是旧有的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受传统“入土为安”观念影响,群众较难接受海葬、树葬、花葬等绿色殡葬方式,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丧事大操大办现象较普遍,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地区,受旧的观念影响,大操大办现象更为普遍。文明低碳祭扫难,在清明、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群众祭拜先人习惯于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造成环境污染,很少采用敬献鲜花、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四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以临沂市为例,目前全市只对低保户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免除殡葬基本费用,尚未实行普惠制。去年全市首次开展免费海葬活动,并对参加骨灰撒海活动的丧属一次性奖励500元,但尚未建立长效机制;对实行花葬、树葬等绿色殡葬方式的,还没有政策补助和鼓励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四个建议。

    第一,完善法规制度。建议尽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市场规范、公墓建设管理、殡葬违法行为治理、党员干部丧事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等具体规定,明确殡葬执法工作与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增强推动殡葬改革的法制保障,促进殡葬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取得新成效。第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各级列支专项资金,加大对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特别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殡葬惠民普惠制度,对国家确定的遗体接运、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为深化殡葬改革打下基础。对实行海葬、树葬、花葬等绿色殡葬方式的,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引导鼓励群众支持、选择绿色殡葬方式。第三,大力发展农村红白理事会。加大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的资金、政策扶持,指导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宣传、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作用。同时将殡仪馆、公益性公墓与红白理事会有机结合,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减轻群众经济负担,遏制大操大办、违规土葬、乱埋乱葬等不良行为,树立文明殡葬新风。第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讲殡葬改革政策,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


皖西地区殡葬改革政策的下乡历程

 

古代中国丧葬习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