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地区殡葬改革政策的下乡历程

2026-06-11

    殡葬改革政策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倡导,虽然经历许多波折,但都没有阻挡政策实施的脚步。随着1985年后殡葬改革走上法制化道路,以行政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各省市地区也相继颁布、推行殡葬改革政策的实施办法,火化任务执行压力逐步落实传导到乡镇乃至行政村。      

                                

    安徽省早在1994年就出台了地方政府规章《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在本省范围内,除因条件限制的金寨、岳西、族德、绩溪等11个县和黄山区为土葬改革区外,其他各市、县均为实行火葬的地区。但六安市是安徽省各市当中推行殡葬改革一直比较滞后的地区。直到2001年2月15日六安市人民政府颁布《六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殡葬改革政策的影响才开始在六安市出现,大量的政策宣传开始在城市、农村各公共场所以标语的形式出现在民众眼前,全市开始了如火如茶的整治运动。然而,到了2005年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规范性文件于2018年废止)认为六安市的殡改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殡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各地发展的不平衡,配套设施不完善,骨灰流向秩序混乱,导致二次安葬。为了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提出:“火化率达标的县要继续巩固成果,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要全面实现火化‘一刀切’。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考核机制。对违规土葬的,要坚决起尸后送殡仪馆火化,不得就地焚烧。市政府将适时对殡改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通报情况,确保落实到位。”这份通告标志着严抓农村火化率的工作,己经成为一项刚性的政治任务下发到六安市下各个乡镇及村庄。殡改指导性任务分解后,各乡镇召开了村组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与村级签订责任书,村有关责任人交保证金,实行公开有奖举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随着地方政府文件逐步向基层发放,从原则性法规到具体实施目标,从总体规划到基层实践,上至下的殡葬改革政策己逐渐落实到实际层面。


我国殡葬改革的政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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