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组织保障
2026-06-24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列人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力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资金和管理、维护经费纳人财政预算。省财政对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完成较好的地方给予适当奖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建公益性安葬设施。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通过政策激励、正面宣传、说服教育、党员干部带头等方式,引导群众将逝者安葬到公益性安葬设施内,提高公益性安葬设施的使用效率。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公职人员在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规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