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殡葬业市场化势在必行
殡葬业长期因垄断经营已经成为暴利行业,这在全国都相继有报道。因为人们在这种特殊消费上的无可选择,“殡葬经济”的暴利也就畅行无阻。垄断经营催生暴利,而只要市场足够开放,利润的平均化趋势就不可避免。打破殡葬业的垄断经营,允许民营资本介入,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是大势所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垄断制造者每每搬出冠冕堂皇的理由,维护其行为的正当性。他们制造政府“特许”的垄断,政府主管部门利用自己的权力,赋予某些企业(甚至是自己所办企业)垄断经营权,并以法律、行政的手段维护这种垄断地位。但是,再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掩盖不住维护垄断利益的动机。据国家统计局年初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03年全国死亡人数约825万人,以此推算,每年全国殡葬行业的市场经营额为100亿元人民币以上。
打破垄断,形成国有和民营殡葬企业公平竞争机制是行业规范的前提。当政企不分时,垄断经营者可以拿法律和政策当挡箭牌,拿保护国有资产甚至人民利益为借口。殡葬业的巨大利润使一些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产生了投资兴趣。按照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建设县级殡仪馆由县民政局报县政府批准就可。《条例》没有禁止个人或单位建殡葬设施,依据法人“可以从事法律所不禁止的行为”的原则,民营、外资进入该项目没有法律障碍。
殡葬业暴利有着多方面的危害。它给了一部分人暴富的机会,同时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给政府带来了不良影响。火葬费用的昂贵,有可能促使人们,尤其是城市周边的人们回到落后的土葬方式,不利于移风易俗和社会进步。殡葬业经营市场化有利于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私人资本开设不涉及火化环节的殡葬服务公司,殡葬服务市场放开后引入正当竞争,价格自然会向成本加平均利润靠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