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殡葬的制度属性—规范和高效的法制殡葬
要跳出殡葬服务清明节怪圈,除了前面所说的公益殡葬、阳光殡葬、情感殡葬、科技殡葬之外,其实最根本和核心的,并且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现代殡葬的制度属性—法制殡葬。建立一个良好的殡葬法制环境,是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因素。

回顾中国殡葬的发展历程,在时代大潮中也与时俱进了。过去服务水平低下的局面有了明显的改进。不过,就现在这个阶段而言,中国殡葬却存在着法律的严重缺位: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还在产生着它尴尬的作用。十六年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却只有六章24条不足2100个字的“条例”,在对中国庞大的殡葬活动起着权威的解说与约束作用。
2006年至2009年,在社会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势下,新的《殡葬管理条例》一直被列入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民政部门负责人曾多次提出立法的具体日程,似乎新法将呼之欲出。但到了2010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已从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为何“难产”?有关负责人曾以如下理由回应:“有关方面对是否应该继续强制遗体火化、强制火化是否应当财政埋单、政府在殡葬管理中管到哪、管什么、经营性公墓如何管理等,都存在较大争议,修订条例的进展遇到了诸多困难”。实际情形是,一方面,我们看到了殡葬行业向前走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殡葬立法在具体问题上所遇到的难题。但现在殡葬服务过程中所看到的种种乱象、殡葬服务所陷入的尴尬境地,不由得让我们感觉到立法的紧迫性。中央领导回良玉同志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的讲话强调:推进《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稳妥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制度创新,加快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树立移风易俗、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2012年3月19日,来源于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如何让被视之为“夕阳行业、朝阳产业”的殡葬行业能够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下去,应该作为一个比较迫切的问题来认真探讨了。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我们不但要让人们能够“死得起”,而且还应该让人们能“死得好”(好好地享受到做人的尊恶,这应该是现代殡葬所追求的现实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