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主的选择

2026-07-13

    如前所述,白事理事与殡葬商贩存在利益合作关系,他们会优先推荐殡葬市场服务。就遗体接运而言,丧主往往也愿意从殡葬商贩那里购买服务。这主要是因为殡葬商贩一般就住在村里,他们能够随叫随到。除此之外,殡葬商贩往往将运尸费用分摊到其他服务中,而对丧主宣称遗体接运不收取任何费用。     

                                     

    另一方面,白事理事制度的存在也使丧主很大程度上会按照理事的建议购买殡葬服务。殡葬商贩提供的骨灰盒价格远比殡仪馆的高,动辄好几千元,贵一些的要上万元。而且他们不设价目表,丧主一般先挑选骨灰盒,再与商贩议定价格,因此未有过骨灰盒购买经历的丧主很难了解真实的行情。在殡葬商贩的口中,骨灰盒的设计和制作极为讲究,而事实上它们不过是普通的木盒子,生产成本或许只有几十元。面对白事理事推荐的高价骨灰盒,有的丧主不愿意购买,想到殡仪馆购买相对便宜的骨灰盒,但是这样的尝试往往会遭到白事理事的阻拦。据殡仪馆负责售卖骨灰盒的员工回忆,曾有丧主来殡仪馆买骨灰盒,他已经挑选好了款式并准备付钱,这时白事理事过来拦住他,让他不要买,说自己推荐的质量肯定更好,并不断地用信誉、名声作担保,后来丧主实在没办法,就不买了。

    对于一些丧主来说,尽管他们知道白事理事推荐的服务并不实惠,但是碍于情面,他们往往被迫在花销上多支出一笔。这种被迫选择也与乡村的面子文化与荣誉机制有关。既有研究通常认为,农村的仪式性消费指向权力竞争,即消费越高,挣得的面子越多,个体在社会网络中占据的权力/资本也越多,但是这种炫耀性消费往往只适用于少数条件较好的家庭。对于大多数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殡葬服务的选择往往出于“不会看起来不孝顺”的心理,他们不自目选择高价服务,但是也不希望购买的殡葬服务“过于寒砖”,而这个消费标尺最终由白事理事确定。进一步地,当村里人都在白事理事的引导下购买价格高昂的市场服务时,这种行为模式就固化为一种孝道准则,对个体选择形成约束。事实上,大多数丧主并不清楚白事理事与殡葬商贩的“合作”关系,也不清楚殡葬市场服务与公共服务的区别,更不知晓殡葬服务的价格,而是将白事理事与殡葬商贩默认为值得信任的人,自愿选择市场服务。

    在殡葬实践过程中,可谓面面俱到的自事理事不仅负责人员调度,在殡葬服务的购买上也拥有相当的话语权,以至于丧主一定程度上失去了选择殡葬服务的自由。此外,具有公共事业属性的殡仪馆也无法像殡葬商贩那样通过私人交易,与白事理事形成利益联盟,白事理事自然不会建议丧主选择殡仪馆的低价服务。要而言之,白事理事制度的存在以及殡仪馆的公共事业单位属性使得后者在与商贩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殡葬服务由殡仪馆流向市场,其公共性日趋消解。


转型时期白事理事制度的异化

 

泉州市殡葬服务产业化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