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殡葬改革的研究
大部分的先进国家都很重视殡葬行业的管理,通过制定详尽的行业标准、行业制度以及成立专门的协调管理机构,规范殡葬行业的经营行为,同时,对殡葬行业从业人员,也提出了详细具体的从业规范要求。

王永阔的《国外殡葬改革及其启示》以及《广州市民政局赴德国殡葬技术与管理培训班的考察报告》介绍了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各具特色的殡葬管理模式。以日本、加拿大和德国为例:加拿大的殡葬服务协会由加拿大各省的殡葬专业人事组成,统筹管理各省的行业委员会以及全国1000多个殡仪馆。该协会组织本行业的教育培训、制定行业标准、改进服务理念。加拿大的殡仪事业主要被几家公司经营,他们代表了加拿大殡葬工作的整体水平,所有公司的员工都持证上岗。加拿大政府规定,凡是到殡仪馆工作,必须经过殡仪学校学习,经过严格考核,拿到殡仪师称号,才有资格从事殡仪工作。加拿大的殡仪公司从总部办公设备到殡仪馆火化设备及殡仪设施,都体现了现代高科技水平,丧户置身于这种环境中,悲伤的情绪也大大缓解。在日本,殡葬主管联合会是属于专门的殡葬管理协调机构。日本对殡葬行业及其从业机构、人员实行严格管理,并通过法律明确,政府部门负责管理殡葬工作,由政府首长直接担任主管。由分管卫生环境劳动的部门负责根据殡葬行业的法律,制定、实施对殡仪馆、墓地等殡葬服务设施管理的政策,同时负责监督、指导地方政府开展殡葬管理工作。但政府部门并不参与殡葬行业的经营性活动,只是负责行政审批相对申请人关于设立殡葬设施的申请,这样的政策环境较好的确保了政府能相对公平地开展殡葬市场的管理工作。日本政府认为,殡葬业是服务行业,殡葬业的经营范围,与中国相比,小了许多,殡葬从业者只能凭着持有的许可证提供纯粹的殡仪服务,不能随意从事殡仪用品买卖。德国通过制定相关的殡葬法律,如《德意志殡葬法》、《殡葬服务标准》、《殡葬收费标准》等,宏观管理全国殡葬工作,16个州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尽的殡葬法律。德国的公墓属国家所有,殡仪馆几乎都是私营企业,早期火葬场都是国有,由墓园进行管理,现在己有个别火葬场私有化了。德国殡葬收费除火葬场等公众硷房提供的冷防、尸体火化服务由政府规定外,其他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竞争非常激烈。在德国的4_500家殡仪馆绝大部分是家族式私营企业,规模都不大,有许多都是百年老店,实行连锁经营,服务范围包括除尸体火化及安葬以外的一切丧葬服务,如尸体接运、防腐、整容、销售丧葬用品、告别厅布置、设计讣告、撰写悼词、代办丧葬保险等。德国殡葬法规定殡仪馆不能主动上门寻找客户,殡仪馆主要是靠口碑和服务赢得客户,为占领市场,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细致周到的服务,确立良好的经营理念叭。
此类研究对于我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受政治体制环境和人文习俗差异的影响,完全照搬照抄是不现实的,所以要有选择地吸收,以进一步提升殡葬领域总体服务水平。
前人对于殡葬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作用的研究成果,为该课题的持续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论文将在借鉴前人研究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的观察与思考,重点研究政府职能部门在规范广州殡葬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秩序建设问题上应发挥的职能作用,对完善广州殡葬服务市场管理提出一家之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