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理念转向的重要性

2026-08-05

    (一)殡葬服务体系自身完整性的必然

    殡葬活动通过各类仪式完成生死的过渡,这种过渡仪式须有内在的理念支撑,否则流于浮华,或是耽于妖魅。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各类成果是围绕仪式所需而确立起来的,殡仪馆、公墓是殡葬服务体系的主干,殡葬设备和用品是殡葬服务体系的枝叶。殡葬服务体系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成就已由杨宝祥、孙钮林在《中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历程及成就》一文中作了详尽的论述,作为硬件设施的使用者、管理者的历史进程和当代现状已由杨根来等在《中国殡葬管理体制的形成及变革》、《中国殡葬人力资源建设及其成就》两篇文章中作了系统的阐释。殡葬服务的发生并非是“人”与“工具”之间简单的机械对接,而是服务理念通过“人”使用“工具”有机体现。殡葬服务理念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精神支撑作用,当代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加强殡葬服务的理念建设。       

                                              

    (二)深化殡葬改革的要求

    1952年,原内务部提出“平移坟墓,规划并建立共用墓地,有计划地建立火葬场”,这是中国殡葬改革的起点。经过国家领导人的倡议及1997年《殡葬管理条例》的颁布,中国殡葬改革在困难中稳步推进。《殡葬管理条例》确定了殡葬管理的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执行了15年的《殡葬管理条例》函待修订,葬式问题的持久讨论导致了修订进程的延期,葬式的转变是革除丧葬陋俗的必然要求,是更新当代殡葬服务理念的前提。

    (三)确立殡葬服务主体精神的必然

    殡葬服务需要确立主体精神,殡葬服务体系的建设并非以应答服务要求而生,而是在协助社会个体完成生死过渡中展现出促进性的外在引导形式。传统殡葬服务在迎合服务客体的需求时丧失了自身,遭致多方的指责,由殡葬服务的“暴利”假象可窥一斑。殡葬服务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在实际发生过程中出现的盈利结果并不构成对殡葬服务公益性的否定。确立殡葬服务的主体精神即认同殡葬服务不仅仅是传统殡葬文化的传承者,也是新型殡葬文化的开创者,作为新型殡葬文化的实践方式检验生死哲学理论。


殡葬服务理念转向的缘起

 

我省出台殡葬服务收费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