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殡葬工作的时代价值与多重属性

2026-09-03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条例》把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公益惠民作为基本原则,为我们强化殡葬工作的政治属性提供了最直接的法律指引。做好殡葬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和对党的信任拥护。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殡葬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殡葬改革方向,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社会属性是内在要求。殡葬活动是深刻的社会行为和文化实践。新修订的《条例》高度重视殡葬承载的文化传承与社会功能,强调引导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中华文明历来重视慎终追远。慎终追远的传统,既蕴含着对生命的敬畏,也赋予殡葬工作厚重的文化责任。这种文化传统绵延数千年,使得殡葬礼俗成为维系家庭伦理、传承孝道文化、规范社会秩序的重要载体。在现代社会,殡葬工作更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引导文明风尚的重要领域。殡葬工作具有复杂性,需要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具有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疏导社会情绪、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智慧与韧性;殡葬工作的特殊性在于它承载着千年文化创新传承的使命,是一场关乎价值重塑的社会实践,治理成效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与文明程度;其专业性则需要融合土地规划、殡葬技术、生态文明、建筑美学、心理抚慰等多学科知识,实现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民生属性是本质所在。新修订的《条例》将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作为立法宗旨之一,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殡葬服务作为群众关切的重要民生事项,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殡葬服务是每个人生命终点站必需的、不可替代的基本公共服务。坚持民生思维、百姓视角,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尺是民政部门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和解决居民“身后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否提供普惠、公平、规范、文明的殡葬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保障“逝有所安”,是检验民政部门民生服务保障成色的“试金石”,是民政工作兜底线、保基本的重要内容。

    公益属性是基本要求。殡葬服务作为特殊公共产品,其供给必须坚决纠正过度市场化倾向,牢牢坚持公益导向。新修订的《条例》旗帜鲜明地将“公益惠民”列为首要原则,明文宣告“殡葬事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坚持公益属性,核心在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以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为主体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确保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基本服务供给的公平可及与价格可承受,切实解决“买墓贵”、“治丧难”等问题。实践中,通过减项、降费等措施,使人均治丧费用明显下降,推行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并实现阳光收费,实现惠民殡葬普惠制,这些探索均彰显了公益回归带来的民生温度。因此,必须持续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服务收费,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引导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本位、承载人文关怀,使之成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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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结合”,以殡葬改革为契机推动殡葬治理系统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