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仪式与白事理事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丰富的丧葬仪式,但是这些仪式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简化。丧葬仪式是地方社群生活的一部分,重塑着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与权力结构。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民间的丧葬仪式包括设床、报丧、守夜、设灵位、吊唁、扣头礼、入硷、烧牛马、下葬等诸多流程。按照人类学的观点,这些丧葬仪式发挥了必要的社会功能,如维系“尊老尽孝”的价值观念,强化家族成员的情感联结。新中国成立以后,这些仪式日渐式微。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要求破除封建迷信,丧事从简,丧主不为吊唁者提供伙食、不为逝者搭建灵棚、不请僧道诵经、不披麻戴孝(改为戴黑头纱)、不举办复杂的告别仪式(代之以简单的追悼会)。三年困难时期,最基本的丧葬仪式无法举行,此后丧葬活动变得复杂一些,但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许多传统仪式并未恢复。十年动荡时期,“破四旧”运动使得丧葬仪式更趋简化。

改革开放以后,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让丧葬仪式复兴,同时也激活了白事理事的社会角色。丧葬流程繁琐、内容复杂,需要有经验的人士负责,以缓解丧主的压力,使其一心致哀。因此,20世纪80年代的乡村社会开始出现白事理事会,负责专门操办丧葬活动,这类组织也出现在北明县的各村落。传统丧葬仪式随着社会变迁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多数情况下,普通民众对于过去的丧葬仪式往往不甚明了,具有话语权的白事理事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殡葬实践的样态。这些“仪式专家”多是乡村精英,他们在村内德高望重,对于丧葬仪式比较熟悉,能够妥善地安排流程,同时一言九鼎,在调配人员、分配任务的过程中不会遭遇阻力。更为重要的是,白事理事的行动具有利他性,他们不收取费用,其助人动机是通过提供无偿服务来不断巩固其乡村精英身份。丧主对于白事理事非常信任,如有学者曾描述,“请来理事长后,孝子跪拜托付此事,交代丧局规模、交出开支款项、议定报丧亲友数目名单等事宜”。这意味着在购买物资与殡葬服务的过程中,白事理事是非‘常重要的行动者。由此,本文着重关注的文化制度是白事理事制度,而非纷繁冗杂的丧葬仪式,因为后者并不直接影响丧主对殡葬服务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