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两国殡葬管理概况

2026-08-21

    在英、德两国的殡仪馆都是由私人投资兴办经营的,它的任务是负责办理尸体安葬和火化前的丧事活动,包括将死者遗体从医院或家中运到殡仪馆,为死者整容、穿衣并装脸入棺,为死者悼念活动提供灵堂和各项服务,将死者遗体运送到公墓(或火化场)。英德两国的火葬场和公墓是设在一起的,是一个服务单位,火葬场就建在公墓之内。由于两国实行土葬或火葬由死者选择,当死者遗体运到公墓后,按约定实行土葬者,即人土安葬;实行火葬者即送火化间进行焚化。                  

                                  

    英国在19世纪70年代自倡导火葬起,就提倡不保留骨灰。因此对骨灰处理方法是多样化的,有的将骨灰撒在墓地内的一株鲜花或一棵树木的周围,并在鲜花或树杆拴上标签,署以死者的姓名和生卒时间,作为安葬死者的标志,就相当于我国现在倡导的以树代墓的新葬法;有的将骨灰和水泥混合在一起压制成砖,上面刻上死者姓名,用这种砖在墓地内的适当地方彻成墙,以供后人凭吊;还有定时(一个月)将火化的骨灰,由火葬场集中埋葬在一个土坑内,上面种植花草,并标出以某年某月火葬者骨灰埋葬标志,死者亲属只须记住火葬年月即可找到死者骨灰埋葬地。上述办法处理骨灰一般只保管十年,过期之后将撤埋新死者的骨灰。

    德国则规定遗体或者骨灰都要埋葬在公墓之中,埋葬占用墓地的使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0年,过期则要更新埋葬的遗体或骨灰,因此德国公墓虽有几百年历史但规模始终没有扩大。英德两国十分重视公墓的绿化和美化,公墓在两国都是人们游览的公园。


日本殡葬管理模式

 

我国殡葬服务业市场化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