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殡葬服务业市场化历程

2026-08-21

    建国初期,在沿海沿江的一些大中城市,曾经存在着很多民营的殡葬服务机构,如私立殡仪馆、私立公墓、私立寄框所、私立运枢所等,也有一些从旧政权机关接管过来的公营机构,如上海市的西宝兴路火葬场、静安公墓、八仙桥公墓等。这个时期,殡葬服务主要是由民营机构承担,公营机构则主要是承办慈善和公益性质的服务,如西宝兴路火葬场承担全市街头无主遗体的火化业务。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以后,各地原有的殡葬服务机构除了关闭、转行的以外,逐步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公营的轨道。六十年代中期,随着推行火葬运动的开展,各地火葬场的建设蓬勃展开,国家内务部曾在上海南汇县召开火葬场和焚尸炉的现场会议,推动了大中城市火葬场的新建和改造,如上海市当时郊县的火葬场大多就是在那个时期由政府建设的。文革期间,殡仪馆、公墓被当作“四旧”破除,只剩下火葬场和骨灰寄存室,为人们提供节俭的殡葬服务。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初期。全国的火葬场由于承担了殡仪火葬综合服务的业务,在八十年代中全部更名为殡仪馆。         

                                           

    八十年代初,首先在江苏苏州地区出现了村社开办的公墓,吸引了很多上海的居民。接着,上海在八十年代中期,陆续出现了乡镇办的和民政部门同地方联办的公墓。随后,经过两三年关于兴办公墓是否复旧的争论,人们陆续看到了骨灰墓葬的需求刺激,还有兴办公墓的利益刺激,于是当时在争论中无论是正方观点还是反方观点的民政部门纷纷跨入了大办公墓的行列,九十年代,全国公墓进入了大发展时期。看到大陆公墓市场的政策松动,由台商率先并吸引诸多的境内外民营机构打着殡葬改革的旗帜,沿着上海及周边地区、南北沿海城市、沿长江城市、内地城市的发展轨迹,兴起了塔葬陵园的建设高潮。

    九十年代末,由民政部门举办的公墓和殡仪馆等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尝试市场运作的方式,在服务客户的同时也赢得了一定的结余,基本改变了亏本辛卜贴的状况。同时也存在客户的许多殡葬需求受到现有服务机构数量和能力的限制,不能得到满足的问题。于是,在殡葬服务市场可能盈利和存在巨大发展空间的情况下,民间个体或集体办的公墓代办处、殡葬一条龙服务点、殡葬用品店陆续发展,社会资本,企业和个人的资本也逐渐进入殡葬行业,联营的公墓和殡仪馆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如吉林长春、永吉,辽宁抚顺,黑龙江大庆,福建泉州、贵州贵阳、六盘水、毕节等地已经出现有民营机构或社会机构兴办的殡仪馆。殡葬服务市场已经进入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状态。


英、德两国殡葬管理概况

 

政府对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